9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

郑州全市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制度。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郑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保证机构。交易双方当事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房款等)存入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专用银行详见附件)后,交易双方当事人方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银行明细表,入选银行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恒丰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十五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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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馨茹